情況是這樣的,我讀了開頭3句話,也不知道是哪股莫名,
三句莫名其妙的敘訴,讓我莫名其妙地喜歡。

老實直說,我個人覺得【傳信人】比【偷書賊】好看。

這本書裡馬格斯筆下的每一個人物都非常生動,而且很貼近我們的生活。
似乎只要轉個街角奧黛麗或是米菈的身影,
或者是愛玩牌開爛車的小馬瑞奇和他愛的樂團。
公園裡喜歡晨跑的某個女孩也許也叫蘇菲。
歐瑞斯神父.尼伯.安姬.羅斯兄弟等等.....
還有一隻愛喝咖啡的"看門狗",這些人也許都真實存在,存在我們生活裡。

艾迪傳達出去的每個訊息本身,都是一次冒險,一次旅行。
有些時候只需要傳達一句話,定期探望或是唸唸書,
有時候需要送出一支甜筒一組全新的彩虹小燈泡或是辦一個禮拜天的啤酒PARTY,
有時候他知道什麼也不必做只是陪伴,或是挨個打就可以。
有時候激烈到必須掏出口袋裡冰冷的那把手槍來面對他要處裡的事件。

馬格斯透過艾德把溫暖還有關懷用每個訊息傳遞給了我。
看這本書有些時候我真的很感動,不管是透過拳頭、啤酒、手槍和冰淇淋。
一次體驗人生的冒險,一次領悟人性的旅行。

  馬格斯這麼形容著:
  紅色的屋頂褪了色。
  白色的水泥牆壁髒兮兮。
  油漆起了像膿包的氣泡。
  損壞的欄杆拼著老命撐著不要掉下來。
  還有在垂死掙扎的柵門。


艾德有句名言一定要提一下:
我不喝餐廳的飲料,因為我覺得飲料到哪裡都可以買,
我到這裡是為了我自己不會烹調的食物。
呵呵~儘管我非常認同這句話,但我還是會喝餐廳裡的飲料。

總之,馬格斯對人物的描寫,故事敘事鋪陳的手法,
書裡頭的幽默對話和思考觀點,還有艾德的任務過程,都給了這本書獨特的生命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iloveys 的頭像
    iloveys

    as one, as all........

    ilovey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